欧盟将在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ROHS”指令,届时使用或含有镉(Cd)、铅(Pb)、汞(Hg)、六价铬(Cr6+)等四种重金属,以及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作为阻燃剂的电子电器产品将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埸,世界各国政府及大型跨国集团己积极应对,现将所搜集到一些相关资料整理如下,算是投石问路,以便中心相关人员学习参考。
共分七个部分 1.开展和实施欧盟“ROHS”指令(标准)目的 2.“ROHS”指令(标准)中实施环境管理物质适用范围 3.有关环境管理物质术语和定义 4 对环境管理物质的一般介绍 5.世界各国和地区环境管理物质使用实施的法律法规 6 环境管理物质的详细信息 7.“ROHS”指令的实施信息:
1.开展和实施欧盟“ROHS”指令(标准)目的: 开展和实施欧盟“ROHS”指令(标准)其根本在于防止电子、电气设备的部件、材料、包装材料或设备中含有环境管理物质中禁止使用物质、计划废除物质以及削减物质(通常指:有害物质)的混入、遵守法令(各国或当地法令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必须按照其法令执行)、保护地球环境以及减轻对生态系统日益恶化的影响。
2.“ROHS”指令(标准)中实施环境管理物质适用范围 2.1电子、电气设备 ★白色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电饭煲、空调、电风扇、热水器、煤气灶等; ★黑色家电如:各种音频、视频产品;电视接收机、微机系统(含: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等)、DVD、CD、各类IT产品、各类通信产品等 ★各类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电子医疗设备及其它电子、电气设备等。
2.2部件和材料 ★半成品(功能单元、模块、板组件等的组装部件等) ★部件(电气部件、机构部件、半导体设备、印刷电路板、记录介质、包装材料、包装部件) ★螺丝 ★附件(遥控器、鼠标、AC适配器等为设备使用而配套的附属品等) ★产品所使用的附属材料(胶带、焊接材料、粘结剂等)等构成材料 ★操作说明书 ★服务部件(系指电子、电气设备的包装材料) (木框、托架、导轨、杠秆、袋、缓冲材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硬纸箱、胶带、捆绑带、标签、印刷油墨及涂料等)
3.有关环境管理物质术语和定义 3.1含有 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3.2杂质 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matural impurity),或者在材料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下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此外,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按“含有”处理。 但是,在制造半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剂(Dopant),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设备中仅有极微量残存,这中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 此外,在部件、设备中该环境管理物质作为杂质混入或者粘附时,其浓度不应超过该允许浓度。 3.3“ROHS” 系指:《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欧洲议会和理亊会2003年1月27日第2002/95/EC号 英文全称为: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4 对环境管理物质的一般介绍
4.1环境管理物质名称一览 表4.1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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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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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 |
★镉以及镉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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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以及铅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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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以及汞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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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价铬化合物(Cr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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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氯化合物 |
多氯联苯(PC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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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氯化萘(P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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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代烷烃(C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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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蚁灵(Mir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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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机氯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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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溴化合物 |
★多溴联苯(P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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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溴二苯醚(PB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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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溴双酚-A-双-(2, 3-二溴丙醚)(TBBP-A-b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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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机溴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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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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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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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氮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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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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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
注:“★”者为2006年7月1日欧盟首批实施“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其余十二类物质也是要近期内关注的环境管理物质。
表4.2 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 之一: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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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镉以及镉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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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金属、合金、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含有镉元素的所有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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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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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包装部件(参照表4.3 有关包装材料追加事项): (把手、塑料袋、胶垫、绳索、箔、托架、导轨、杠杆、胶卷盒等); ★塑料(包括橡胶)材料中使用的稳定剂、颜料、染料: (电气连线的绝缘体、遥控器键、捆绑带、电子部件的外装树脂、外框、标签、唱片等); ★涂料、墨水; ★表面处理(电镀等)、涂层 ★照片胶卷; ★日光灯(小型日光灯、直管日光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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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
★所有含新型部件的镍、镉电池从2005年1月开始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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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以外的所有用途。例如: ★直流电动机、开关、继电器、断路器等电接点; ★温度保险丝的可溶体; ★玻璃以及玻璃涂料的颜料、染料(用于玻璃的颜料、染料以及玻璃用涂料); ★焊锡(镉含量为20ppm以上的焊锡); ★荧光显示装置中含有荧光体、CdS光导电池; ★电阻(玻璃料)等; 注:锌压铸件等金属部件中的镉,除了有意添加以外,杂质不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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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
★要求使用可靠性高的电接点电镀而没有代替材料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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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浓度(含量):≤5ppm;塑料(包括橡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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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方案: (1) 预处理 有关预处理方法,采用硫酸、硝酸以及过氧化氢存在下的湿式分解法(例如BS EN 1122:2001“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cadmium-Wet decomposition method”中记载的分解方法等),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在密闭容器中的加压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 发生沉淀物时使用某种方法进行溶解。 (2)测定装置 测定装置为感应等离子体发光分光分析装置(ICP-AES, ICP-OES)、原子吸收装置(AAS)、感应等离子体质量分析装置(ICP-MS)。 ★除以上之外,通过预处理和测定装置的结合,如果可以保证镉的定量下限为5ppm以下时为符合。此外,镉和铅也可以采用上述AAS以外的方法同时进行分析。 |
注:其管理级别的划分是引用“SONY”公司的相关技术资料,以下同。
之二:铅(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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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铅以及铅化合物环境管理物质名称:铅以及铅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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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金属、合金、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包含铅元素的所有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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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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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包装材料(参照表4.3 有关包装材料追加事项); ★用于印刷电路板而使用铅的涂料、颜料、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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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
★所有含新型部件的小型密封铅电池从2005年1月开始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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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的外部电极、引导端子等的焊锡处理 (电气部件/半导体设备/散热片等); ★AC适配器、电源电缆、连接电缆、遥控器、鼠标、设备外露部分中使用的塑料(包括橡胶)材料中的稳定剂、颜料、染料,以及涂料、墨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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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以外的所有用途。例如: ★铅在85wt%以下的有铅焊锡中,铅的含量在1000ppm以上的产品; ★光学玻璃所含有的铅; ★含有允许含有量“☆1”以上的各种合金(包括焊锡材料); ★AC适配器、电源电缆、连接电缆、遥控器、鼠标、设备外露部分中使用的塑料(包括橡胶)材料中的稳定剂、颜料、染料,以及涂料、墨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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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
★部件、设备的内部连接用高熔点焊锡(铅为85wt%以上的有铅焊锡) ★电子陶瓷部件(压电元件,陶瓷感应材料等) ★显像管、电子部件、荧光显示管所使用的玻璃材料 ★电子部件中使用的玻璃材料和密封材料,包括电阻体、导电糊剂、粘结剂、玻璃料等 ★含有的如下合金(☆1) 合金的种类 含铅允许重量百分数 钢材 0.35wt%以下 铝合金 0.4wt%以下 铜合金 4wt%以下 焊锡 1000ppm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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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浓度(含量):≤100ppm;塑料(包括橡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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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方案: ⑴ 预处理 预处理方法采用硫酸、硝酸以及过氧化氢存在下的湿式分解法,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密闭容器内的加压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 在发生沉淀物时使用某中方法进行溶解。 ⑵ 测定装置 标准装置有感应等离子体发光分光分析装置(ICP-AES,ICP-OES)、原子吸收装置(AAS)、感应等离子体质量分析装置(ICP-MS)。 ★通过以上的预处理和测定装置的结合,如果可以保证铅的定量下限为30ppm以下时为符合。此外,镉和铅可通过上述AAS以外的方法同时进行分析。 |
之三:汞(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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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汞以及汞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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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金属、合金、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含有汞元素的所有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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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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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包装材料(参照表4.3 有关包装材料追加事项) ★颜料、涂料、墨水; ★汞电池、计时器: ★小型日光灯(液晶背光等): 每一支的含量超过10mg; ★直管日光灯:每一支的含量超过20mg; ★使用汞作为接点的继电器、开关、传感器; ★塑料中的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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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
★小型日光灯:每一支的含量为5mg以上,10mg以下; ★直管日光灯:每一支的含量为10mg以上,20mg以下; ★氧化银电池、碱性锰纽扣电池、空气电池; ★1级和3级以外的所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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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
★小型日光灯:直管荧光灯以外的灯(高压汞灯等) ★小型日光灯:每一支的含量为5mg以下 ★直管日光灯:每一支的含量为10mg以下 |
之四:铬(C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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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六价铬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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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金属、合金为对象之外。无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无机盐、有机盐等含有六价铬的所有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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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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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包装材料(参照表4.3 有关包装材料追加事项); ★电池、催化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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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
★电镀防锈处理(螺丝、钢板等)、含有作为墨水/涂料的颜料等成分的产品等。 |
之五:多氯联苯(P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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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多氯联苯(PC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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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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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油浸变压器、电容器、绝缘油、润滑油、塑料阻燃剂等。 |
之六:多氯化萘(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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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多氯化萘(P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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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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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润滑油、涂料等所有用途: 注:氯原子数≥3以上的多氯化萘(PCN)产品。 |
之七:氯代烷烃(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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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氯代烷烃(C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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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碳链长为10-13、含氯量为50wt%以上的短链型氯代烷烃”为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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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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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用作含有附件产品的外框(外壳)、印刷电路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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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
★1级以外的所有用途。 |
之八:灭蚁灵(Mi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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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灭蚁灵(Mir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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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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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用于树脂、橡胶、涂料、纸张、纺织物、电气产品等的阻燃剂、杀虫剂、防锈剂等。 |
之九:其他有机氯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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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其他有机氯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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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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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
★用于塑料的阻燃剂、增塑剂、印刷电路板等上的阻燃剂等。 |
之十:有机溴化合物----多溴联苯(P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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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有机溴化合物----多溴联苯(P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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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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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用于塑料的阻燃剂等。 |
之十一:有机溴化合物----多溴二苯醚(P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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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名称:有机溴化合物 多溴二苯醚(PB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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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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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用于2级以外的所有用途。 如:塑料的阻燃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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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
★2002年12月以前的模具制造的部件(限定于TV、显示器的框体); 2003年1月以后的新型模具部件禁止采用。 |
之十二:有机溴化合物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TBBP-A-b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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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有机溴化合物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TBBP-A-b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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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商品名FR-720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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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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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
★用于塑料的阻燃剂等。 |
之十三:其他有机溴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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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其他有机溴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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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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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
★用于塑料的阻燃剂、印刷电路板等上的阻燃剂等。 |
之十四: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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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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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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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涂料、墨水、防腐剂、防锈剂等。 |
之十五:石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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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石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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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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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绝缘材、填料等。 |
之十六: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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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甲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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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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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出口欧洲产品中的刨花板、胶合板所使用的木工产品(扬声器、油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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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
★非出口欧洲产品中刨花板、胶合板所使用的木工产品(扬声器、油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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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排放浓度): ★空气中浓度:10m3以上的气密试验室中为0.1ppm以下(室内法) 或者 ★未经表面处理的刨花板100g平均6.5mg以下(穿孔法) ★未经表面处理的胶合板100g平均7.0mg以下(穿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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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法:室内法EN 717-1(Wood based panels;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release;formaldehyde emission by the chamber method) 穿孔法EN 120(Wood based panels;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content;extraction method called perforator method;German version EN 120:1992) |
之十七:偶氮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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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名称:偶氮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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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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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按照德国日用品规则的试验法将偶氮化合物进行分解,有可能产生表4.2a中的胺(--NH2); ★适用于与人体持续接触产品的人体接触部分(耳机、微型耳机、肩包的肩垫、皮带、绳索等)的颜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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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
★用于不与人体持续接触的部位(遥控器、胶垫、载运框、鼠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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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法(参考) 分解偶氮化合物、萃取胺的方法有:LMBG 82.02.2:“Analysis of commodities – Detection of particular azo dyes used in textile commodities”,LMBG 82.02.3:“Analysis of commodities – Detection of particular azo dyes used in leather”,以及LMBG 82.02.4:“Analysis of commodities – Detection of particular azo dyes used in polyester fibres”。(LMBG:《德国日用品规则》) |
表4.2a偶氮化合物分解而不得产生的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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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No |
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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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7-1 |
4-氨基苯基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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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7-5 |
对二氨基联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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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9-2 |
四氯甲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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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9-8 |
2-萘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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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6-3 |
邻氨基偶氮甲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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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5-8 |
二氨基四硝基甲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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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7-8 |
氯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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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05-4 |
2,4-二氨基甲氧基苯甲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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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7-9 |
4,4’-二氨基苯化甲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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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4-1 |
3,3’-二氯联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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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0-4 |
3,3’-二甲氧基联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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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3-7 |
3,3’-二甲基联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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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88-0 |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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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1-8 |
氨基对甲苯甲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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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4-4 |
4,4’-亚甲基-双(二氯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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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0-4 |
4,4’-氧代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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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5-1 |
4,4’-硫双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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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3-4 |
邻甲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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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0-7 |
2,4-甲代苯二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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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7-7 |
2,4,5-均三甲苯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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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4-0 |
邻氨基苯甲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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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3 |
4-氨基偶氮苯 |
之十八: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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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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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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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
★电源电缆(出口EU除外)、连接电缆、薄板、绝缘板、设备内连线用塑料电线、其他有电缆类的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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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 |
★粘合剂 ★高压塑料电线 ★退磁线圈的包裹、绝缘胶带 ★扬声器托架 ★出口EU电源电缆(在没有满足产品安全要求的代替技术时继续使用) ★为2级以外的对象,使用氯乙烯共聚以及聚氯乙烯与其他聚合物的共混物的部件 |
4..3有关包装材料的追加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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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物质名称:重金属(汞、镉、六价铬、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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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根据第4.1(表4.2)的规定和法律规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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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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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
★产品包装纸盒、产品箱、用于搬运部件包装上的产品(把手、木框、箔以及托架、导轨、杠杆、胶卷盒、袋、缓冲材料、固定器具、薄板、绳索、硬纸箱、涂料、墨水、胶带、捆绑带、标签、胶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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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浓度:★汞、镉、六价铬、铅等重金属的允许浓度,按包装的各部件材料、墨水、涂料等,重金属合计为100ppm以下。但是,塑料(包括橡胶)部位,镉的允许浓度定为5ppm以下。 ★(主要塑料部位:把手、塑料袋、胶垫、绳索、箔以及托架、导轨、胶带、杠杆、胶卷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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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定标准: (1)预处理预处理方法,除汞以外,采用硫酸、硝酸以及过氧化氢存在下的湿式分解法: (例如BS EN 1122:2001“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cadmium-Wet decomposition method”中记载的分解方法等)、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密闭容器内的加压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方法。 ★对于汞:a)上述微波分解法或者 b)采用回流冷却器分解烧瓶,用硫酸、硝酸水分解,使其成为溶液。 ★在产生沉淀物时采用某种方法进行溶解。 对总铬量进行分析,4种元素合计含量为100ppm以下。但是当4种元素合计为100ppm以上时,将分析总铬量中的六价铬,确认汞、镉、六价铬、铅的合计是否为100ppm以下。 (2)测定装置:对于镉、总铬、铅,标准装置采用感应等离子体发光分光分析装置(ICP-AES,ICP-OES)、原子吸光装置(AAS)、感应等离子体质量分析装置(ICP-MS)。 对于汞,标准装置采用还原汽化AAS、还原汽化ICP-AES、ICP-OES为其标准。 通过预处理和测定装置的组合,如果可以保证定量下限各自为汞5ppm以下、镉5ppm以下、总铬2ppm以下、铅30ppm以下,则作为正品。此外,镉、铅、总铬量使用以上AAS以外的方法也可以同时进行分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