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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产品环保标准升级 继续张贴旧标识视为假冒
【来源:长江日报】【编辑:admin】【时间: 2006-3-4 8:35:15】【点击:】
3月1日起,节能灯的环保标准升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10种产品的新环保标准,继续张贴“旧标识”将被视为假冒行为。
此次公布的10种产品包括节能灯、再生塑料制品、管型荧光灯镇流器、泡沫塑料、金属焊割气、工商
用制冷设备、家用制冷器具、塑料门窗、充电电池、干电池。
这些产品的环保标准都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对人体健康的保障。按照新标准,节能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高于10毫克,使用寿命大于1万小时,塑料中的阻燃剂不得使用多溴联苯等化学品,才能张贴环境标志产品的标识。
环境标识产品是由有关政府部门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经认证后向有关厂家颁布的,证明其生产、使用过程全部符合环保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再生和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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