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不完全协从效应波及中国
虽然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划定的有毒物质范围和欧盟RoHS相同,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非常谨慎,要考虑替代技术的成熟度和经济上的可行性,采取两步走的策略:第一步是自我声明、明确标识,实行后市场管理;第二步是产生重点管理目录,对目录中的产品实行3C认证,进行市场准入管理。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记者史秋实报道
《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在英国的执行机构国家度量衡实验室(NWML)近日表示,现阶段90%的电气电子产品不完全协从RoHS,大多数产品都有一个或两个部件含有RoHS有害物质。
该指令已于2006年7月1日生效,目前限制的范围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在实行一年半后,电气电子产品中含有有害物质的比例之高让人乍舌。而且“目前没有一家企业因此受到起诉”,派睿电子大中华区法律顾问吴军表示。
这一现象在传媒业掀起轩然大波,纷纷质问:欧洲环保走在全世界前面,RoHS的实施在欧洲尚且如此,那么在中国,RoHS绿色法规究竟离人们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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