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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鉴定机构,对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并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大力开发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制药厂度;使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受到必需的职业训练,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职业资格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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